苍南县消保委全面铺开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宣传教育活动

2024-06-17 00:00 来源:来源:苍南县消保委 时间:2024-06-17

来源:苍南县消保委 时间:2024-06-17

    据悉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,标志着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。自201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次修订以来,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不断完善,而此次《条例》的出台,无疑为这一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。

    为确保《条例》能够深入人心,苍南县消费者保护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消保委”)积极响应,精心策划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,旨在增强全社会对《条例》的知晓度,优化消费环境,提振消费信心,并持续改善民生福祉。

    首先,消保委组织了多层次、系统的培训活动,以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专业性和实效性。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和12315投诉工作的干部们迅速行动,深入学习《条例》内容,准确理解其精神实质,强化消费维权职责,并细化了消费者投诉处理程序的最新规定。通过培训,确保各项工作能够合法合规进行,全面提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。

    其次,消保委通过多渠道、多形式的宣传解读活动,广泛宣传《条例》的重要性和意义。充分利用LED显示屏、宣传手册、海报等媒介,在农贸市场、餐饮单位、商超等消费场所广泛张贴和发放宣传材料,让公众随时随地都能了解到《条例》的内容。这些宣传活动不仅增强了公众对《条例》的知晓度,也提高了消费者维权的意识和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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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最后,消保委注重加强对经营者的行政指导,推动其加强合规体系建设。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,预防和化解消费纠纷。为此,消保委针对被投诉量较多的企业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,指导其完善企业合规体系和行业自律体系建设。同时,消保委还积极推动先行赔付、在线消费争议解决、无理由退货等制度的落地实施,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、高效的维权服务。

    通过这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,苍南县消保委成功推动了《条例》的普及和实施,为优化消费环境、提振消费信心、改善民生福祉做出了积极贡献。未来,消保委将继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,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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